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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也是“祖先”

1998-05-25 来源:光明日报 钟应录 我有话说

提及祖先,凡国人者,无不为“四大发明”而自豪。这是祖先留给我们,也是留给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。作为炎黄子孙,我们不能不以此为荣。

今天的人们乃是明天的祖先。面对后世传人,我们这些活着的“祖先”,能给他们留下什么、必须留下什么呢?我以为,别的可以少留,甚至不留,可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不能不留!这是因为,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,没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,中华民族的子孙们,就难以在这块黄土地上繁衍生息。

然而,就在这人人都懂的道理面前,我们当中的不少“祖先”做起事来,却不怎么明智,甚至到了愚昧、野蛮的程度。

据有关资料: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。目前人均占有森林面积,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5%,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。然而,大面积盗伐滥伐、毁林造田的现象,却时有发生,屡禁不止。致使本来就贫乏的森林资源,在人为的破坏中不断减少、消失。

草原牧场大面积沙化的现象也十分严重。仅以青海长江、黄河源头为例,由于过度放牧,滥挖草药、大量淘金,造成草原大面积退化,沙化程度日趋严重,长江、黄河水源剧减。就整个西北地区而言,70年代沙漠化面积每年增加1560平方公里,80年代每年增加2100平方公里,90年代每年增加2400平方公里,且还在不断加剧。

水资源的破坏同样让人忧虑。江河湖海的严重污染、地下水的无计划开采、城市用水的大量浪费,使我们这个拥有世界两大河流的国度,面临缺水的威胁。

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,更是令人咋舌。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,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,什么贵重捕什么,什么稀有猎什么。竟连熊猫这濒临灭绝的“活化石”也不放过。

这种断祖先业、吃子孙饭的败家子行为,必然招致大自然无情的报复。今年4月中旬,突袭大半个中国的沙尘暴,从大西北卷起,由西向东,从北至南,席卷了全国10多个省市,甚至波及到长江中下游地区。这场看似偶然的沙尘暴,其实是十分必然的。据记载,西北地区的沙尘暴,50年代每7至8年一次,70年代每4至5年一次,到了90年代,基本上年年发生,只是程度不同而已。

其实,大自然的报复,岂止是一场沙尘暴。频频发生的冰雹、雪灾,干旱、洪涝,水土流失、山体滑坡,鸟类远去、鱼虾绝迹,如此等等,不可枚举。

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态问题,党和政府极为关注,我国近几年先后制定颁布了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森林法》、《草原法》、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一系列相应的法律,并早已确定环境保护为我国的基本国策。这为我们依法保护生态环境,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。但要彻底改变我国目前的环境现状,留给子孙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,还要每个人强化生态意识,各行各业为生态着想,为生态环境的好转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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